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為全面提升全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識,我校擬啟動實施全校師生員工全覆蓋的消防安全培訓計劃,該事項采取學校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培訓機構推動落實,現(xiàn)決定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參與投標。具體安排如下:
一、基本概況介紹:
1.培訓目標
啟動實施全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計劃。采取學校購買服務方式,全年(2018年)開展消防培訓1.7萬人次。
2.培訓對象
年內組織對各系(院)、部門黨政領導、師生員工、后勤從業(yè)人員、學生公寓管理人員、琴管中心管理人員、音樂廳、劇場工作人員、保安隊員等人群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組織各類消防宣傳活動。
3.培訓計劃
一是全面啟動學校購買服務消防大培訓,對全校逐個系(院)、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大培訓。
二是對后勤從業(yè)人員、服務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結合開學季開展消防“進軍訓”活動。
4. 對培訓機構具體要求
所有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服務要求制作承辦方案,承辦方案必須闡述企業(yè)(單位)概況、培訓組織、師資力量、培訓形式、培訓地點、后勤安排及管理方案,培訓經費概算。其中,具體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具體授課教師的概況和工作單位、培訓后預期效果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否則作無效處理。除非經學校保衛(wèi)處同意,否則中標人的承辦方案不得擅自更改。具體如下:
一是培訓機構在本市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滿足培訓需要的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并能提供在本市開展正規(guī)消防培訓的證明材料。
二是參與培訓的機構應具有與培訓規(guī)模和培訓專業(yè)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
三是專兼職教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中其中一項:在公安消防部隊從事5年以上防滅火工作的轉業(yè)退伍官兵;取得人社等部門頒發(fā)的安全培訓、應急救助類資格證或具有消防專業(yè)畢業(yè)證書的;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質的;從事消防專業(yè)工作5年以上的。
四是年內培訓總人數(shù)需達到1.7萬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培訓任務(每次培訓不少于1.5小時),每次培訓參與人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300人,不得講解與消防安全無關內容(如推廣產品、變相營銷等)。
五是培訓機構要組織培訓對象全員簽到,對培訓過程全程留存影像資料,以備待查。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要求;(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本國貨物及服務內容提供商。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投標: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15日下午3點至6月21日下午17點(報名時提供企業(yè)相關支撐材料,法定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成都市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 二辦公區(qū)103。
3.本次培訓招標報單次培訓單價。
4.投標截至時間:2017年6月29日下午3點。
5.投標地點:四川音樂學院(成都市新生路6號)二辦公區(qū)1樓103室。
四、注意事項
1.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yè),密封報價投標,并在投標截止之前遞交到投標地點。投標文件應包括報價單(單位蓋章)、服務方案、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以及投標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2. 評分方法和標準
總分為100分,投標報價(20分);服務方案(25分);示范課(55分)
3.付款方式:完成全部培訓后一次性付款。
4.如所有投標皆超過本次資金預算,保衛(wèi)處有權利宣布廢標。
四、聯(lián)系人及電話
鄧老師:17780013760
保衛(wèi)處
2018年6月15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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