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以來,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及基層法院共審理民商事案件757件,總標的額達12.4478億元;為鐵路企業(yè)挽回經濟損失8.2億元以上,約占涉鐵路案件標的額的68%。這是記者從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今天召開的服務大局保障民生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的。
據了解,自2012年6月鐵路法院管理體制改革完成以來,哈鐵兩級法院充分發(fā)揮司法審判的職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通過高質高效的審判工作和辦理精品案件為服務、保障大局工作做出貢獻。
2012年7月以來,哈鐵兩級法院共審理了民商事案件757件,總標的額達12.4478億元。其中,涉及鐵路企業(yè)的案件數為639件,約占總收案數的83.22%,約占總標的額的96.85%。為鐵路企業(yè)挽回經濟損失8.2億元以上,約占涉鐵路案件標的額的68%,有力地配合了國家大局戰(zhàn)略的實施,保障國家整體經濟形態(tài)和升級。
在民事審判工作中,哈鐵兩級法院不僅僅局限于案件的審結,而是注重案件處理結果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化解矛盾,案結事了,注意采取調解或和解方式實現矛盾的真正化解、糾紛的徹底解決。據統(tǒng)計,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哈鐵兩級法院民庭共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案件147件,結案138件,其中調解結案121件,調解結案率達到87.68%。使受害人能及時獲得合法的經濟賠償,維持正常的生產生活,同時,降低雙方的訴訟成本,當事人雙方基本都能服判息訟。
發(fā)布會上還通報了涉及買賣合同糾紛、旅客運輸合同糾紛、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等六個典型案例。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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