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走不走?”“摩的”不能走了。昨日,是《西安市查處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非法載客若干規(guī)定》施行首日。上下班高峰,地鐵口、公交站“摩的”司機攬客的聲音突然少了,西安交警一日內(nèi)共查處629例“摩的”非法載客行為。
昨日上午,在西安灞橋區(qū)紡東街,交警灞橋大隊執(zhí)勤民警開出了我市的第一張“摩的”罰單,是一輛紅色三輪“摩的”的車主。當時在灞橋區(qū)紡東街執(zhí)勤的民警,發(fā)現(xiàn)了一輛非法載客的紅色三輪“摩的”,車上有一名男性乘客,交警攔停后對其進行了現(xiàn)場調(diào)查處理,紅色三輪“摩的”司機因非法營運將面臨500—2000元的處罰,同時按照規(guī)定交警對乘客也進行了20元處罰。
當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馬步理和交警雁塔大隊民警在小寨十字、緯二街十字、翠華路十字等地對“摩的”非法載客行為進行了查處,并對未佩戴安全頭盔,使用非機動車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了教育,提醒學生和家長安全出行。在緯二街十字,3輛被查扣的“摩的”停放在執(zhí)法區(qū),司機正在觀看交通安全違法教育視頻。他們對自己非法載客的行為供認不諱,等待他們的也將是500—2000元的罰款。
馬步理說:“乘坐‘摩的’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機動車轉(zhuǎn)彎時有盲區(qū),‘摩的’載人一般速度較快,如果正好處于機動車盲區(qū),會造成極其嚴重的交通事故,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希望大家都能樹立起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拒絕乘坐‘摩的’。”
據(jù)了解,《西安市查處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非法載客若干規(guī)定》明確,如果“摩的”司機存在非法載客3次以上;上下班高峰期在汽車站、火車站、地鐵站、旅游景點等人流密集場所周邊非法載客;非殘疾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非法載客;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可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乘車人,則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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