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福建一些城市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存在“炒作”的情況,福建省物價局30日通報稱,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對全省15起房地產開發(fā)商存在價格炒作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實現經濟制裁164.26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通報,福建自從4月開始開展抑制房地產價格炒作行為專項檢查,對所有縣(市、區(qū))的在售樓盤和房產中介機構展開拉網式排查,累計檢查在售樓盤566個、房地產中介機構門店582家。
違反明碼標價規(guī)定的9起:
1.廈門“首開·領翔上郡”樓盤部分房源未實行一房一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3.06萬元。
2.福州“東二環(huán)泰禾城市廣場”樓盤未實行一房一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7.3萬元。
3.福州“保利·西江林語”樓盤部分房源未實行一房一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8000元。
4.福州“泰禾·福州院子”樓盤不按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價方式明碼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
5.福州“福州奧林匹克花園二期C3地塊C3-5棟”樓盤不按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價方式明碼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
6.龍巖“德興·都市一品”樓盤未實行一房一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29.2萬元。
7.平潭“融信平潭外灘(地塊一)”樓盤未實行一房一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23.4萬元。
8.平潭“海峽如意城”樓盤未實行一房一標價,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8萬元。
9.泉州“溫陵商貿售樓部”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
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6起:
10.福州“杉林華府”存在誤導性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處以罰款5萬元。
11.廈門“海西·9號”樓盤存在不按實際成交價格標示已售房源價格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5萬元。
12.廈門“海峽現代城一期”樓盤存在不按實際成交價格標示已售房源價格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5萬元。
13.廈門“萬隆國際廣場”樓盤存在不按實際成交價格標示已售房源價格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5萬元。
14.廈門“信洲大廈(國際)”樓盤存在不按實際成交價格標示已售房源價格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5萬元。
15.龍巖“紫金山·梧桐郡”樓盤存在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處以罰款26萬元。
福建省物價局稱,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繼續(xù)抓好房地產市場價格行為常態(tài)性監(jiān)督檢查工作,按照“雙隨機”工作要求,繼續(xù)保持對房地產市場價格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高壓態(tài)勢,做到有案必查,查實必曝光。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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