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發(fā)布《關于辦理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公布了389個在途項目清單,并推出辦理預售許可的相關規(guī)定,推進這些項目盡快入市。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將加強調度,督促“1300萬平方米已拿地未開工、950萬平方米已開工未入市”的在途商品住房項目加快開發(fā)進度,盡快形成商品住房供應。
截至3月底,北京市共有拿地未開工項目161項,開工未入市項目228項。為順利推進清單項目盡早入市、盡早形成市場實際供應,此次北京市住建委規(guī)定了商品住宅項目辦理預售許可的三項原則。
1、凡列入清單的商品住宅項目,開發(fā)企業(yè)取得一個施工許可后,可以對應辦理兩次預售許可。在申請第二次預售許可時,應同時提交情況說明。
2、已取得過一次預售許可的項目,在2017年年底前可申請辦理第二次預售許可。
3、未取得過預售許可的項目,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的預售許可面積超過施工許可總面積50%的,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可申請辦理第二次預售許可。
業(yè)內人士表示,389個項目加快入市形成供應,將對平穩(wěn)北京房地產市場起到巨大作用。該通知對于拿地未開工和開工未入市的項目,作出了嚴格的時間規(guī)定,包括拿地多久開工、何時入市銷售,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要求。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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