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據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網站消息,廣州市工信局印發(fā)《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簡稱“《措施》”)指出,降低新能源車購買成本。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勵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原則,在使用環(huán)節(jié)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車1萬元綜合性補貼。
《措施》指出,加快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電動化。2020年12月31日前,新增5000個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運營車輛指標。對于新增巡游出租車購買純電動高級車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購買的),每輛車給予1萬元綜合性補貼。
《措施》提到,推動新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穗工信〔2018〕8號)主要任務的落實,推動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等單位的露天停車區(qū)域配置充電設施;加快推進現(xiàn)有公共停車場、產業(yè)園區(qū)等區(qū)域的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充電設施運行商加大現(xiàn)有住宅小區(qū)露天公共停車區(qū)域快速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建立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產業(yè)試點示范,開展電動汽車車電分離試點工作,切實降低新能源車購車成本。
加快老舊汽車置換和報廢方面,《措施》指出,2020年12月31日前,對置換二手車的消費者,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國六”標準新車的,每輛給予3000元補助;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jié)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的,每輛給予6000元補助。對于2000年7月1日以來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汽油車提前一年及以上報廢,并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jié)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或純電動高級車型的,按標準給予每輛車補助。
備注:數(shù)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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