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遂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遂發(fā)改審批【 2018】19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遂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遂發(fā)改【2018】比選備案第24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遂寧市河東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河東新區(qū)。其中綜合管廊項目位于香林路、東陽路、東平北路、永興大道和甘霖西街;引水入城河湖連通項目(二期)位于東湖區(qū)、蒹葭區(qū);“五彩之心”景觀帶綠化項目南鄰五彩繽紛路,北鄰芳洲南路,西接朝陽路,東至靈云路。
2.3 項目規(guī)模:1、綜合管廊項目:新建綜合管廊5條,總長13.835千米.2、引水入城河湖連通項目(二期):引水及航道整治工程,總面積約為474686平方米,航道改造長度約8800米;生態(tài)旅游配套工程,建筑面積約7250平方米,景觀面積約1315705.70平方米;配套建筑工程,總面積約7250平方米;水體改良工程總面積約1080000平方米。3、“五彩之心”景觀綠化帶項目:生態(tài)景觀改造工程,包括土方造型18024.86立方米、挖水體2917立方米、景觀墻200米,水景駁岸583.4米;綠化種植工程包括喬木20599.84平方米、灌木15449.88平方米、坡地20599.84平方米、水生植物1750.20平方米、營養(yǎng)土257.50立方米;海綿型地坪改造工程包括石材鋪裝11299.92平方米、透水混凝土7533.28平方米、彩色瀝青7533.28平方米、橡膠地坪1883.32平方米、竹木地坪9416.60平方米;旅游景觀配套建筑及橋梁工程包括服務建筑4050平方米、地下建筑18000平方米、沿街底商建筑提升1542平方米;橋梁工程包括景觀天橋680平方米、東平北路市政橋5000平方米、德水景觀橋550平方米、香林路景觀橋550平方米、芳洲路景觀橋550平方米。
2.4 計劃工期:72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11月
2.5 項目總投資:250175.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業(yè)主自籌50175萬元,占總投資的20%;剩余部分資金靠發(fā)行企業(yè)債券及金融機構借款解決。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250175.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市政公用工程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wǎng)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02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wǎng)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遂寧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遂州北路169號遂寧市政務服務中心7樓)。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jīng)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wǎng)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7.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遂寧市河東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遂寧市河東新區(qū)
郵 編:629000
聯(lián) 系 人:劉女士
電 話:0825-2922251
傳 真:0825-2922251
2018年10月26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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