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都江堰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都發(fā)改審批【2017】194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都江堰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都發(fā)改代理備案【2018】 15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都江堰市天馬鎮(zhèn)人民政府
2.2 建設地點:都江堰市天馬鎮(zhèn)綠鳳社區(qū)
2.3 項目規(guī)模:1、在原有路基上建設瀝青砼路面5條,總長度約1632米,寬度約3.5米; 水泥路1條,長度約387米,寬度約3.5米。2、 溝渠整治長約150 米, 寬度約1.2米;溝渠清淤長約723米。3、步行道建設約70 米,綠化約2400平方米及附屬設施。
2.4 計劃工期:9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05月
2.5 項目總投資:214.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上級財政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200.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公路橋梁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10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8年05月02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都江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江安河東路下段25號二樓)。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xù)6個月養(yǎng)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guī)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納的應提供社保部門的證明);
(4)如是省外注冊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還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設廳辦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yè)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適用;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 比選人通過川報網按規(guī)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6.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都江堰市天馬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都江堰市天馬鎮(zhèn)人民政府
聯(lián) 系 人:惠先生
電 話:028-87289473
傳 真:028-87289473
2018年04月28日(上網時間)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 |
|---|---|---|
| 盤螺 | 3630 | +10 |
| 低合金熱軋板卷 | 3390 | - |
| 低合金板 | 3470 | - |
| 鍍鋅管 | 4660 | +10 |
| 鍍鋅扁鋼 | 4710 | - |
| 鍍鋅板卷 | 4880 | - |
| 管坯 | 33890 | - |
| 冷軋無取向硅鋼 | 4160 | - |
| 圓鋼 | 3630 | +10 |
| 鉬鐵 | 227600 | 1,500 |
| 低合金方坯 | 3050 | +10 |
| 塊礦 | 850 | - |
| 準一級焦 | 1210 | - |
| 鎳 | 144320 | 1700 |
| 切碎原五 | 20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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