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監(jiān)管干部在“八小時外”的表現(xiàn),江蘇南京將對其建立“特別監(jiān)督檔案”。南京市委近日公布了《關于防止干部選拔任用中“重能輕德”的若干規(guī)定》,要求領導干部如果婚變、子女配偶移居國外,必須在5天內向組織書面報告(2月3日《揚子晚報》)。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婚姻是自由的,任何人無權干涉婚姻。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個人的權利選項,不受任何約束和監(jiān)管。對于南京市委的“婚變需5日內報告”,引發(fā)了一定的爭議。甚至有人認為,南京市委的規(guī)定存在權力越位的情形。
應該說,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作為公民個體,領導干部具有自己的權利空間,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但是,換個角度看,領導干部又不同于普通公民,具有特殊的身份標簽。那么,從道德素質方面看,領導干部又該超過常人,不能與普通公民同等視之。尤其是,在婚姻感情方面,某些領導干部作風不檢點的現(xiàn)象也曾出現(xiàn)過,道德素養(yǎng)水平令人擔憂。
長期以來,對于領導干部的作風問題,很多時候都是事后察覺。也就是說,只有在領導干部東窗事發(fā)后,才會曝出其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如此,對于領導干部的管理,沒有做到前置和預判,對于其平時的反常舉止沒有清晰的認識。那么,監(jiān)管方式一旦滯后,領導干部自身出現(xiàn)問題的可能性就會增大,待到警醒之時,后悔晚矣。
從這個方面而言,將“重能輕德”的想法進行改變,將婚變列入報告項目中,也是對領導干部的一種前置監(jiān)督方式。一旦婚姻有風吹草動,到底是感情不和,還是另有隱情,領導干部應該予以解釋和說明。假如,確實存在某些隱情,監(jiān)管部門可以及時跟蹤調查,看看領導干部背后到底還有什么見不得人的舉動。通過這種方式,監(jiān)管部門能夠及時了解情況,掌握領導干部的思想動態(tài)和道德素質,真正做到提前介入。
其實,一份婚變報告,無疑是為領導干部戴上了道德枷鎖。作為領導干部,需要承擔比普通人更多的責任,在道德層面也需要更高的標準?,F(xiàn)實中,我們總在強調德才兼?zhèn)洌屡c才猶如一個人的兩條腿,二者缺一不可。領導干部更需要做到德才兼?zhèn)?,只有在道德范疇內嚴格要求自己,在能力上有所體現(xiàn),才能干好自身工作。
說到底,南京市委的規(guī)定,無疑是領導干部管理制度的創(chuàng)新,值得點贊。在該制度的基礎上,還應該進一步探索和完善,真正將領導干部置于監(jiān)管籠子中,讓權力在陽光下正當運行。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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