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蛇口檢驗檢疫局對一艘裝載37440噸進口阿根廷黃大豆的中國香港籍貨輪進行水尺計重,發(fā)現其實際卸貨重量為37255噸,對比提單重量短少了185噸。該局根據計量結果出具了重量證書,可為企業(yè)索賠7.9萬美元。
經了解,該輪所裝貨物分為兩港卸貨,深圳赤灣港為第二港。在裝貨港船方未會同發(fā)貨方一起進行水尺計重,僅依據岸上過磅數量形成了提單重量。由此可判斷該輪進口大豆出現短重主要是由于其為分港卸貨,裝貨時未進行準確的水尺計重導致各個裝貨艙配載不均,在深圳口岸卸貨的貨艙裝貨不足造成的。蛇口檢驗檢疫局再次提醒廣大進口企業(yè),一定要在裝貨港把好關,進行嚴格的水尺計重以形成準確的提單重量,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同時在簽訂對外貿易合同時,訂立以卸貨港的水尺計重結果為雙方結算重量的條款,避免因為短重而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保護自己合法經濟利益。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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