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通報了五類頻現(xiàn)火車站及周邊的治安案件。對此,北京路派出所與多部門聯(lián)動進行清理和處罰。
據(jù)了解,自去年11月21日至今年8月31日,北京路派出所共出動巡邏車輛580余輛次、電動自行車390余輛次、電瓶車300輛次、警力1000余人次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同時會同站區(qū)綜合執(zhí)法大隊共取締占道經營攤點673個(收繳沿街叫賣小推車133輛);清理占道經營商鋪13家、違法“門前三包”商鋪7家;清理、勸離火車站各地鐵出站口電動自行車、摩托車1200余輛;取締非法汽車售票點11個;查處非法營運機動車67輛(中途“甩客”5輛)、檢查卷煙商鋪37家(其中銷售假煙店5家、收繳假煙117包、無證非煙店2家);清理沿街喊拉客人員66人;查處非法汽車票銷售點41個(取締17個)。
五類頻現(xiàn)的治安案件
色盜。一些滯留在昆明火車站地區(qū)周邊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結,以介紹低廉價格住宿或提供特殊服務為名,將一些過往旅客拉至火車站附近的出租房內,在賣淫婦女與嫖客發(fā)生性關系的過程中,同伙便趁機將嫖客的錢物盜走。
扒竊。一些“老賊”利用身患艾滋病、肺結核、吞有異物、攜帶小孩等派出所打處不了“空子”,長期盤踞在昆明火車站地區(qū)從事扒竊活動。
搓錢。一些違法犯罪分子以經營火車站周邊的商鋪、超市為掩護,在購物旅客付款時以購物旅客鈔票有破損、假錢等為借口,故意三番五次讓購物旅客將錢拿給其調換,伺機將購物旅客部分鈔票“搓”掉。
碰瓷。主要發(fā)生在較固定的小超市、小商鋪等,并專門設置可搖控操作的讓手機或其他“高檔”物品掉落的機器,當受害人來到小超市經過擺放在機器上的手機時,“碰瓷者”立即按動搖控器讓手機掉落,故意制造這起因受害人不小心引起的“糾紛”,然后采取威逼利誘、恐嚇脅迫甚至是暴力等手段對受害人實施詐騙、敲詐錢財?shù)倪`法行為。
拉客。一些無業(yè)社會閑散婦女,與昆明火車站周邊的個體旅店、個體客運司機、旅行社等以支付一定經濟報酬為條件,專門在火車站周邊從事拉客住宿、拉客旅游、拉客坐車、拉客購票等活動。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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