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召開貫徹實施《汕頭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情況座談會,聽取各管理和執(zhí)法部門意見建議,梳理執(zhí)法過程存在問題,研究條例修訂完善工作,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會議由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鄭通聲主持,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棉生,汕頭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邱偉,汕頭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李綠岸參加會議。
《汕頭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稐l例》實施以來,全市各級交警部門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222萬余宗,銷毀各類非法車輛33484輛,淘汰黃標車、老舊車2.75萬輛。
但是,隨著汕頭市道路交通形勢的變化,《條例》貫徹實施存在很多問題。例如整治摩托車和后三輪摩托車等非法車輛存在較大困難,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仍無法得到控制,停車管理法規(guī)尚未出臺,交通設施還需進一步完善等等。
鄭通聲表示,《條例》在實踐過程中對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距離老百姓的需求尚有差距,還需進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會建議市政府及時啟動《條例》的配套實施辦法,出臺“接地氣”的、可操作性強的方案,點對點地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備注:數(shù)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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